崔文佳
這場“習慣革命”的一大關鍵,就是廣大市民的思想動員,而這堂先導課的重中之重,就是明確垃圾分類是市民的一項基本義務,而非個人可做可不做之事。今后,堅持垃圾分類將是所有人必須堅守的行為底線,不實行垃圾分類將受到處罰。
近日,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全文公布。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動北京生活垃圾管理的法規,條例從“規劃與建設”“減量與分類”“收集、運輸與處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其中明確,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二者均實行梯度處罰;餐館、旅館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混裝混運”現象將被處罰。
垃圾分類不僅是基本的民生問題,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題中之義。未來學家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曾預言:“繼農業革命、工業革命、計算機革命之后,影響人類生存發展的又一次浪潮,將是世紀之交時要出現的垃圾革命。”2000年,以北京為代表的8個城市成為全國第一批垃圾分類處理試點城市。十余年后,隨著社會發展和治理目標的提升,包括北京在內的46個城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如今京版條例公布,并定于明年5月1日正式施行,意味著生活垃圾管理這一關乎城市發展命運的民生大計有了明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這場“習慣革命”的一大關鍵,就是廣大市民的思想動員,而這堂先導課的重中之重,就是明確垃圾分類是市民的一項基本義務,而非個人可做可不做之事。歷經十余年的宣傳,以垃圾分類為城市減負的道理婦孺皆知,對于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類別,人們心里也都有個八九不離十的概念。但跟不能亂闖紅燈、不得隨地吐痰等文明行動一樣,垃圾分類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落地效果不彰,許多市民“說歸說,做歸做”。而導致知行兩張皮的原因很簡單——文明倡導沒有強制力,宣傳口號不足以引導大家為了環保而讓渡自己的便利。反觀即將實施的條例,一個革命性進步就在于補齊了這塊短板,讓倡導升級為義務。
何謂義務?即公民或法人按法律規定應盡的責任。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以明年5月1日為分界點,北京對于垃圾分類的態度將由“倡導”變為“要求”。首先,垃圾分類將帶有強制性。根據條例規定,在京的各大單位以及廣大市民都肩負著垃圾分類的主體責任。如果說,過去進行垃圾分類屬于向前一步,那么,今后堅持垃圾分類將是所有人必須堅守的行為底線。其次,不實行垃圾分類將受到處罰。是義務就要履行,有法就要有罰,條例中專門有一章,條分縷析地講不履行垃圾分類義務可能受到的處罰。這傳遞出一個鮮明信號:垃圾分類,北京動真格了。
以嚴肅執法喚醒文明義務,是出于對客觀規律的準確把握。從社會心理來看,在權利與義務這兩端,人們往往愿意享受文明的成果,卻不愿承擔文明的成本。任何一個習慣都是長年累月形成的,一旦帶有社會普遍性,那說明這種習慣可以帶來某種便利。摒棄習慣,意味著倒逼人們走出“舒適區”,沒有一股強大的推動力注定難以實現。從文明特征來看,社會文明見于行為細節,很多時候就是一根煙、一口痰的事。這讓許多人滿不在乎,也讓旁人不好多說。作為外在力量的制度較起真兒來,人們才有充足的壓力去矯正小節。反觀垃圾混裝,正是這樣一個人們習以為常又不當回事的陋習。推動生活垃圾從混裝向分類的變革,正需要認真“大動干戈”。
垃圾分類表面上是物理分揀,本質上是生活理念的變遷。文明不會從天上掉下來,涵養文明的舉措和能力,同樣是治理能力的體現,北京作為大國首都,理應走在前列,點點滴滴完善北京的城市治理體系,以北京經驗為中國之治提供有益參考。
(責任編輯 :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