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上海10月9日訊(記者沈則瑾)10月9日,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委會、上海、江蘇、浙江兩省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起草制定的《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統一企業登記標準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正式公布實施。
《實施意見》聚焦在一體化示范區內統一企業登記標準、辦理流程、辦理模式等九項具體舉措,通過不斷降低企業進入市場的制度成本,促進市場經濟要素在一體化示范區內自由流動,實現區域營商環境改善的目標。
統一準入“標準”,釋放“一體化”紅利?!秾嵤┮庖姟芬越y一市場準入制度為核心內容,使企業能夠在一體化進程中充分享受到制度變革帶來的紅利?!秾嵤┮庖姟吠ㄟ^統一企業從開業到注銷全生命周期辦理流程,為實現政務服務互通互享互辦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和技術基礎?!秾嵤┮庖姟访鞔_,一體化示范區內企業新設,統一實現“一表申報、一窗領取”,兩天辦結包括企業設立、公章刻制、涉稅事項、就業參保四個環節在內的全部相關業務手續?!秾嵤┮庖姟芬劳袃墒∫皇袛祿蚕砥脚_,在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專欄建立統一辦事入口,實現跨區域身份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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